近日,悍墨自传网迎来品牌建设的重要里程碑——“悍墨”商标正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,核定使用类别涵盖第35类和第41类,覆盖了悍墨全部核心业务领域。
这意味着,“悍墨”不仅是一个名字,更是一个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全面保护的注册商标。
为什么在业务还没全面铺开时,就先做商标注册?
因为悍墨要做长远品牌,而不是短期生意。品牌是信任的基石,商标是品牌的铠甲。从决定做“悍墨”的第一天起,我们就确立了“品牌先行”的原则。
第41类——文字出版、图书出版、书籍出版、在线电子出版物、摄影、教育、培训……这是悍墨安身立命的根本,写自传、出书、做个人出版,均在此类保护之下;
410017 教育 / 培训 / 教学 / 讲课
410045 安排和组织会议
410016 文字出版(广告宣传册除外)
410024 图书出版 / 书籍出版
410091 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
410099 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(非下载的)
410090 录像带编辑 / 录像剪辑
410101 摄影
410004 文娱活动 / 娱乐
410041 流动图书馆
第35类——广告宣传、广告策划、市场营销、替他人推销、商业管理咨询、特许经营、在线市场平台……这是悍墨未来业务拓展和品牌推广的法律保障。
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(350095)
为商品和服务的买卖双方提供在线市场(350120)
替他人推销(350071)
商业管理咨询(350020)
广告策划(350040)
广告设计(C350001)
广告宣传(350039)
为零售目的在通讯媒体上展示商品(350092)
市场营销(350106)
点击付费广告(350123)
悍墨在此郑重声明:“悍墨”是悍墨自传网独家持有的注册商标,未经书面授权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相同或类似服务上使用“悍墨”相同或近似的文字、图形。任何擅自使用、仿冒、淡化“悍墨”商标的行为,悍墨都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注册商标,是悍墨对客户的承诺——我们不是临时起意的“写手”,而是有品牌、有资质、有法律保障的专业机构。
您的故事交给悍墨,您的信任由法律守护。



